
當前位置:贛州恒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>常見問題>
地下車庫是否可以減半征收土地使用稅
文章出處:http://www.xxmifeng.com/html/cjwt/80.html人氣: 發表時間:2014-11-05
問:建造在地上建筑物下方的地下車庫,是否可以減半征收土地使用稅?
答:根據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、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財稅[2009]128號)第四條的規定,對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內單獨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,按規定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。其中,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權證的,按土地使用權證確認的土地面積計算應征稅款;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權證或地下土地使用權證上未標明土地面積的,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積計算應征稅款。對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暫按應征稅款的50%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。因此,若屬于單獨建造的地下建筑物,單獨立項,且取得土地使用證,可按上述文件規定暫按應征稅款的50%計征土地使用稅;若屬于沒有單獨立項,且與地上建筑物為一體,則與地上建筑物一并應按照實際占用面積繳納土地使用稅。
答:根據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、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財稅[2009]128號)第四條的規定,對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內單獨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,按規定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。其中,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權證的,按土地使用權證確認的土地面積計算應征稅款;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權證或地下土地使用權證上未標明土地面積的,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積計算應征稅款。對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暫按應征稅款的50%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。因此,若屬于單獨建造的地下建筑物,單獨立項,且取得土地使用證,可按上述文件規定暫按應征稅款的50%計征土地使用稅;若屬于沒有單獨立項,且與地上建筑物為一體,則與地上建筑物一并應按照實際占用面積繳納土地使用稅。
此文關鍵詞:
下一篇:沒有了 上一篇:非財務人員的“營改增”政策須知
聯系恒誠

贛州恒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
聯系電話:13970709209(鐘)
公司電話:0797-8373189
公司傳真:0797-8326289
公司郵箱:gzhccpa@163.com
公司地址:贛州章貢區贊賢路森林公館8棟703室(市政府北門對面)